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经批准设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目前,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等三类。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关于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具备条件的规定。代理记账机构根据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下列业务:一是办理会计核算业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证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二是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三是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四是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业务范围:
1.代购帐薄及记帐凭证(费用由业主自理)
2.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帐户体系;
3.根据业主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入底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
4.记帐及结帐;
5.编制会计报表。
代理记帐的工作时间由业主的业务量而定,一般每月集中记帐一次,业务量大的每星期一次,或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定。代理记帐的人员安排我公司派出相应业务水平的会计专业人员,并保证业主在与本公司签定的服务合同期内绝不中断记帐服务。相应的税务服务我公司记帐人员可为客户办理纳税申报以及纳税事务咨询服务
代理记帐流程:
委托:客户咨询→合作洽谈→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交服务费→资料交接
记帐:获取资料→开户建档→凭证整理→凭证制作→记帐、出具报表→纳税申报→装订整理